冶金与环境学院科研人员兼职公示
发布时间:2021-01-11 浏览次数:358 打印
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“冶金与环境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兼职与离岗创业管理实施细则”等要求,经个人申请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,下列同志拟申请兼职,现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映到院办(地点:金贵楼207室,电话:0731-88830923)。
公示期:2021年1月11日—2021年1月18日。
兼职人员(按姓名汉语拼音排序):
李 栋 刘芳洋 张佳峰
冶金与环境学院
2021年1月11日